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承担单位:
根据《闵行区以“大零号湾”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为引领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闵府规发〔2024〕2号)以及《闵行区以“大零号湾”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为引领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高水平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》(闵科委规发〔2024〕1号),闵行区科委开展“鼓励重大科技项目研究”资助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注册纳税在闵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计划、市科技计划立项资助的企业。
1、国家科技部或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科委立项的项目(课题)。(不包括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项目、2022年以后立项的上海市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等有专项政策配套的项目)
2、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资助要求的,如市科委进行推荐配套的国家卫计委医药类项目,申报时须提供市科委的拨款发文和拨款凭证。
3、项目立项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3月31日。
二、申请流程
1、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,无需送交纸质材料。申请单位使用“法人一证通”登录闵行区“一站式”惠企助企平台(http://zcpt.shmh.gov.cn/),点击“政策超市”。
2019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立项的项目选择“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资助”,参照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,按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给予10%的资助,国家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,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2024年4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选择“承担国家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资助”,按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给予20%的资助,国家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,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2、申请单位按系统提示填写《闵行区科创政策申请表》,并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:
(1)盖章齐全的项目(课题)合同(任务书)扫描件;
国家级项目应提供:立项通知、项目任务书、课题任务书、子课题任务书;
市级项目应提供:项目合同、项目任务书
(2)上级拨款凭证扫描件。
项目、课题、子课题等每一级任务书相对应的拨款凭证均须提供。
注意:合同(任务书)链与资金拨付链必须完整、清晰。
3、项目(课题)承担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上级财政拨款,资助申请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6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申报须知
1、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2、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区级专项资金支持。
四、咨询方式
区科委成果转化科,联系人:周旋,联系电话:64986115。
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
2025年5月15日